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和北京银行作为其中的两个被告。原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因其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51.47亿元,投资差额损失佣金154万元,印花税为514万元。
此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展鸿王永兹》西单支行、北京银行、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名被告承担连
责任编辑:王馨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和北京银行作为其中的两个被告。原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因其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51.47亿元,投资差额损失佣金154万元,印花税为514万元。
此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展鸿王永兹》西单支行、北京银行、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名被告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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